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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_发行人会计师关于问询函回复专项说明(豁免版)(三季报更新稿)
000922佳电股份(000922)2024-11-28 15:32

| | 起始页码 | | --- | --- | | 问询函问题 1 | | | 问询函问题 2 | 11 | | 问询函问题 3 | 92 | 问询函回复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2024)140016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转来的 《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4〕12003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和公司的相关 说明,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对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进行说明的相关问题回复 如下。 问询函问题 1 申报材料显示,公司本次拟向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 团")发行股份 1.02 亿股,发行价格为 10.92 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1.12 亿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偿还哈电集团委托贷款的流动资金。本次哈电集 团认购的实施步骤为发行人先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偿还哈电集团因国资预算资金形成的委托 贷款,哈电集团取得还款资金后,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人自 2019 年 起向哈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