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晶华微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
融资审批 - 公司融资审批按金额分三种情况,未超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议金额报总经理办公会,超董事会审议金额报董事会,超股东大会审议金额报股东大会[7][8][9] - 已获批融资事项30日内未签合同,再办理视为新事项需重新审批[10] 融资备案 - 融资合同签署后7日内报送公司档案室和财务部备案[10] 对外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审慎控制债务风险[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7] 担保合同 - 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审查合同内容[22] - 董事长或授权人代表公司签担保合同,未经决议授权不得擅自签订[22] - 签订互保协议时,财务部要求对方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22] - 已获批对外担保事项,30日内未签合同,再办理视为新事项[22] - 被担保债务展期需公司继续担保,视为新对外担保[23] 担保备案与管理 - 担保合同订立后7日内报公司档案室和财务部备案[27] - 财务部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15日了解还款安排[28]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财务部追偿并披露情况[30] 责任与制度生效 - 董事对违规或失当融资、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32]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