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2024年12月4日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股份相关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30%,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4] - 发起人等不同主体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特定时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及离职后转让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4]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5]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5] 股东会相关 - 多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 - 股东会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2/3以上通过[6] 董事相关 - 7种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8]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负责审议决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12] - 董事会制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多种方案和计划[12][13] -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13] 董事会会议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14] - 公司有两位或以上副董事长时,履职规则明确[14] 专门委员会 - 审计与风险管理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4] - 董事会按股东大会决议设立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14]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14] - 总经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14]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若干人[15] - 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5]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15]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兼顾公司与股东长远利益,不超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16] -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利润,优先现金分红[16] - 不同发展阶段和情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17] 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等情况的股东[18]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情况的公司[19] 章程施行 - 本章程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2023年12月27日)之日起施行[19]
国投资本: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