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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佛龙原则VS主要问题原则:SEC气候信息披露规则制定权的法理之辩
2025-01-09 20:27

核心观点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2024年3月正式出台气候信息披露拟议监管标准,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气候相关风险的管理、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及转型计划等内容,该标准可能影响超过5,300家美国上市公司 [2][4] - SEC气候信息披露规则的制定引发了法律争议,主要集中在SEC是否有权要求气候信息披露,涉及“主要问题原则”和“雪佛龙原则”的争论 [2][4] - 全球范围内,气候信息披露的推行主要通过标准制定机构、立法和行政机构三种方式 [2] SEC气候信息披露要求及主要意见 - SEC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董事会的气候相关风险监督、治理和管理情况,气候相关风险对业务和财务报表的影响,范围1、范围2和范围3(如具有实质性)的温室气体排放指标,以及气候相关目标和转型计划 [4] - 气候信息披露将增加公司治理、合规和信息处理等方面的成本,典型美股上市企业为满足披露要求,平均需支付53万美元,其中温室气体分析及披露成本为23.7万美元,气候情景风险和披露成本为15.2万美元,内部气候风险管理成本为14.8万美元 [5] - 部分指标和披露要求存在合理性问题,例如范围3排放的计量涉及大量外部数据和估算,可能导致数据可用性和准确性问题,且与传统财务会计准则的可靠性原则存在冲突 [6] 主要问题原则与雪佛龙原则 - 主要问题原则认为,行政机构在涉及具有重大经济和政治意义的决策时,必须获得明确的国会授权,否则其规则可能被法院推翻 [9][11] - 雪佛龙原则则认为,当法律对某一问题的规定不清晰时,法院应尊重行政机构的解释,只要该解释合理且符合法律目的 [13][14] - SEC气候信息披露规则的支持者认为,SEC的法定权力相对明确,若面临诉讼,可援引雪佛龙原则进行辩诉 [13] 企业应对建议 - 企业应主动了解适用的气候信息披露报告要求,包括强制性和自愿性报告要求,并确保合规性 [16] - 企业可参考国际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如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和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制定的标准,作为指导框架 [16] - 企业应建立气候相关发展战略的长期规划,包括供应链管理和气候信息披露体系,并积极参与气候信息披露标准的制定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