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3] - 公司董事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相关人员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4]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价格优先按市场价格,无则成本加成定价,都不适用则协议价[6] 关联交易审批 - 新年度首月财务部报新年度关联交易基准价格及上一年执行情况至董事会[7] - 总经理批准权限为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不满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不满3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9] - 董事会批准权限为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9]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等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0] 关联交易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2]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3]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15]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6] - 当出现是否为关联董事的争议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该董事是否属关联董事及是否回避[17] 关联交易实施 - 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和公司经理层根据决定组织实施[20] - 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的关联交易,公司经理层根据决定组织实施[21] - 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的关联交易,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实施[22]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2]
康隆达:康隆达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