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园集团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
激励计划授予 - 2022年12月5日为授予日,向112名对象授予1.830万股/份,含915万股限制性股票和915万份股票期权[15][16]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2.49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4.97元/股[15] - 授予登记后股本由1,305,775,152股变为1,314,925,152股[16] 回购注销 - 2023年10月27日,4名对象离职,回购注销110,000股限制性股票和110,000份期权[17] - 2024年11月7日,8名对象离职,回购注销265,000股限制性股票和555,000份期权[19][20] - 回购资金659,850元,来自自有资金[23][24] - 回购后总股本将由1,319,045,152股变为1,318,780,152股[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