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横峰)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有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具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具独立性[3] 候选人不良记录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被提名人情况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在泰豪科技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具备注册会计师等资质及经验[4] - 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有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具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具独立性[3] 候选人不良记录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被提名人情况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在泰豪科技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具备注册会计师等资质及经验[4] - 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