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盾量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2024 年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本财务顾问")接受 委托,担任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量子集团"、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盾量子"、"上市公司"、"公司")的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国盾量子公 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即从 2024 年 3 月 19 日至相关股权完 成过户后的 12 个月止)。 2024 年 10 月 26 日,国盾量子披露了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结合上述 2024 年三季度报告及日常沟通,国泰君安出具了 2024 年三季度(从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 称"本意见")。本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收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