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中 国 •南 京 •建 邺 区 泰 山 路 157号 15楼 邮 编 210019 电 话 : 025-83345200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春香律师、韦东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相关事宜出具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