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葛昌华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提名葛昌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已书面同意[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必需的工作经验[4]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相关股份及任职问题[5]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不符合任职情形[6]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7]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7]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7] 声明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担法律责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