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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01212联盛化学(301212)2024-12-25 19:4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800万元,股份总数为10800万股,均为普通股[6][13] 股东信息 - 公司设立时,联盛化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7143%,牟建宇持股14.2857%,俞快持股12.8571%,台州市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持股7.1429%[12]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19]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5]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1] - 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7]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1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