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詹伟哉)
独立董事提名 - 詹伟哉被提名为智微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需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岗位全职工作经验[5]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前十自然人股东[6]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任职,不在前五股东任职[7]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9]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9]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10]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法律责任[11] - 任职期间遵守规定,勤勉尽责履职[11] - 任职期间不符资格将及时报告并辞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