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奈儿: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1年8月25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 - 2021年9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6] - 2021年10月26日首次授予319万份股票期权[7][8] - 2021年12月2日授予2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8] - 2024年4月29日同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9][11] - 2024年11月19日认为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10][11] 行权相关数据 - 2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102,000份,行权价9.39元/份[10] - 激励计划分三期行权,比例50%、30%、20%[12] - 第3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营收或净利润较2022年增15%或20%[16] - 2023年扣非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57.96%[17] - 1名首次授予对象B级,可行权比例90%;1名预留授予对象A级,可行权比例1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