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提前十日通知[6] - 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紧急可立即召开[7] - 1/3以上董事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等可召开,董事长十日内召集[7] 董事参会规则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出席[8] 董事会审议事项 - 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11] - 审议批准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11] 董事会决议规则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15]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参与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7]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三名以上,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3]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人主持[4] 决议落实 - 审议通过议案由总经理组织落实,综合管理部督办汇报[19] - 董事会督促检查,违背决议追究个人责任[19] 会议记录 -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或指定专人记录[21] - 记录会议信息及表决结果,董事可要求说明性记载[21] - 保存期限为10年[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