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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光电: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300862蓝盾光电(300862)2024-12-13 20:17

财务资助决策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3][4] - 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4] - 控股子公司免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4]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5] 财务资助限制 - 使用超募资金偿债或补流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资助[4] 财务资助协议 - 提供财务资助应与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条件等内容[6] 财务资助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需公告相关内容[8] - 出现逾期未还款等情形应及时披露[9] 财务资助监督 - 财务部门负责风险调查等工作[10]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合规性监督检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