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斯: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7]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8]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日起施行[2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7]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8]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日起施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