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斯: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所有舆情管理工作[5] 舆情工作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7] 舆情信息采集 - 采集设在证券部,范围涵盖多种互联网信息载体[8][9] 舆情处理原则与流程 - 处理遵循快速反应等原则,汇报、处置有流程[13][14][1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23]
舆情管理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所有舆情管理工作[5] 舆情工作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7] 舆情信息采集 - 采集设在证券部,范围涵盖多种互联网信息载体[8][9] 舆情处理原则与流程 - 处理遵循快速反应等原则,汇报、处置有流程[13][14][1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