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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斯: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002330得利斯(002330)2024-11-29 18:43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6]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与方案[4]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4] 薪酬方案审批 - 公司高管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10] 意见披露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