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情况 - 2007年9月13日公司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650万股[7] - 2015年4月30日非公开发行新股1622.6694万股并上市[8] - 2019年4月30日公开发行新股12793.3378万股并上市[8] - 2022年9月5日非公开发行新股16547.0085万股并上市[8] - 2022年授予1139.76万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2月回购注销9.56万股,拟回购注销37.74万股[8][9] - 公司注册资本为741,609,425元[9] - 发起股本总数为48,266,880股,秦本军等五人持有[16] - 股份总数为741,609,425股,每股面值1元[16] 股份限制与股东权益 -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且独立董事人数少于1/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5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的公司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70] - 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7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76] - 董事会出售收购资产、对外投资权限为单次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79] - 董事会资产置换清理、委托理财权限为单次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79][80] - 董事会银行借款(授信额度)权限为单次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79] - 董事会对外担保单笔权限为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79] - 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批权限为单次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8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8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97]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7]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9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出[9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1]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2] - 除特殊情况,公司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3]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6]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2/3以上(含)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07]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12]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报纸和巨潮资讯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1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3][12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7]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27]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28]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公告终止[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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