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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生物: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002166莱茵生物(002166)2024-12-23 20:17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F20210037 号 致: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接受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李哲 律师、王冰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 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