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36.3872万元[11] - 公司营业期限至2051年8月14日[12] - 公司发起人武汉德为信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9.8股,比例99%;崔广基持股5.1股,比例0.5%;李俊杰持股5.1股,比例0.5%[18]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136.3872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136.3872万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收购股份,应经股东大会决议;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收购股份,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1]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22] - 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所收购股份应1年内转让给职工或者注销[23]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8]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8]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特定情况应及时通知并披露[29]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应披露情况[29]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或实际控制股份达5%以上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2] 交易与担保规定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36] - 重大交易标准之一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36] - 重大交易标准之一为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36] - 重大交易标准之一为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36] - 重大交易标准之一为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3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大会审议[3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大会审议[3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大会审议[3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5]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4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且会前合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8]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48]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9]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确需延期或取消,公司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通知并说明原因[50] 董事会与监事会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85]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9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3]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106][107]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8] -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在收到提议后2日内召集[108] - 监事会召开会议应于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全体监事[108] 人员任职与职责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届满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71]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2]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8]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公司应在三个月内确定人选[101]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03] - 财务负责人需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98] 利润分配与审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7] - 公司每年实施现金分红原则上不少于一次,有条件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11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27] 其他事项 - 公司将不晚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并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29][13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35][137]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139]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47] -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生效后原章程自动失效[148]
微创光电: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