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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210森远股份(300210)2024-11-12 19:52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1 层 电话:021-61913137 传真:021-61913139 邮编:200120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