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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688661和林微纳(688661)2024-12-24 16: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683.6789万元[8] - 公司发起人股东9名,以2019年10月31日净资产出资折合6000万股[15] - 骆兴顺持股30,600,000股,比例51.00%[16] - 钱晓晨持股7,800,000股,比例13.00%[16] - 马洪伟持股4,800,000股,比例8.00%[16] -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116,836,789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减少注册资本情形收购股份,10日内注销;合并等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6]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董事人数不足2/3、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0]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同意5日内发通知[50] - 监事会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51]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大会结束前不低于10%[51]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3%以上股东有权提提案,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55]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7]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5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5][6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9] - 审议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特别决议通过[6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0]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70]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76]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93] -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等需董事会决策[97] -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10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监事比例不低于总数的1/3[13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133] 财务与分红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1]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1] - 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10%[144] - 上市满三年后,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4] - 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3000万元、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属重大事项[14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20%[145][146] - 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9] 其他 - 公司合并或分立、增减资,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63][164][166] - 债权人接到合并或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3][16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0]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15日内成立清算组[170]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72] - 债权人接到清算通知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72]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股东[180] - 章程修改事项经股东大会决议且需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批准[178] - 本章程2024年12月2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83][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