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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核查意见
301105鸿铭股份(301105)2024-12-30 20:5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鸿铭股份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 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 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