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有树: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 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 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致: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 称"《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 整等事项》(以下简称"《深交所监管指引 14 号》")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 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出资人 组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对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见 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破产法》《深交所监管指引 14 号》等规定对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 件,并对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