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72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4,014.60万股的3.00%[8][31][32]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4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7%,占授予权益总额的88.89%[8][31] - 预留限制性股票8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3%,占授予权益总额的11.11%[8][31]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10人[9][26] - 总经理沈立明获授80万股,占授予总数11.11%,占总股本0.33%[32] - 核心骨干员工(109人)获授560万股,占授予总数77.78%,占总股本2.33%[32] 授予价格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70元/股,预留部分相同[9][40] 有效期与授予时间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0][34]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相关程序,预留部分12个月内授出[11][35]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2024 - 2025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9亿元,或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45][46] - 2026年业绩考核目标:2025 - 2026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10亿元,或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45][46] 过往业绩 - 2021 - 2023年申万行业机械设备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均值为380404.82万元、356438.91万元、335538.78万元,净利润均值同比增长 - 0.07%、 - 6.91%、 - 6.80%[49] - 2021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7187.08万元、42687.76万元、47102.09万元,净利润同比增长 - 14.09%、 - 268.43%、113.15%[50] 归属比例与条件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分两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50%[36][37]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A、B、C、D时,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50%、0%[47] -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45]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8][65] - 监事会需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8]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31] -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31]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9] - 若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作废失效[47]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47] - 激励计划公告日至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相应调整,增发新股时不调整[54] - 2024年12月20日对首次授予的64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用Black - Scholes模型进行预测算,标的股价7.39元/股,有效期12个月、24个月,历史波动率38.9571%、29.9035%,无风险利率1.50%、2.10%,股息率0%[61] -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80.00万股,授予时将产生额外股份支付费用[63] -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6]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若未完成需披露原因并宣告终止,终止后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68]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预留权益失效[69] - 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60] - 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62]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65]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66] - 公司董事会需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审议激励对象归属条件,监事会发表意见,律所出具法律意见[70]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董事会通过,审议后变更由股东大会决定,且不得提前归属或降低授予价格(特定情况除外)[71]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通过,审议后终止由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时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72] - 公司具有激励计划解释和执行权,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履行申报和信息披露义务[74] - 若激励对象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可取消其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归属并追偿损失[75]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归属前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不享受投票权等[76]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如财报被出具否定意见等)激励计划终止,已获授未归属股票取消归属[79]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合并分立,激励计划不变更[79]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归属;因不当行为导致变更,未归属股票作废[81] - 激励对象因辞职、裁员离职,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退休离职按原程序,绩效考核不纳入归属条件[82]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应先协商、沟通或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解解决[84] - 若60日内未解决争议纠纷,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84] - 激励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86] - 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86]
通用电梯: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