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和股份:关于对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违规问题 - 2024年11月13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决定书》和《警示函》[1] - 董事薪酬议案审议时相关董事未回避表决,部分内幕知情人未确认档案[1] - 装修装饰业务部分合作项目成本核算不规范致账面利润不准[4] - 坏账准备计提不及时、不准确,未披露会计估计变更事项[9] - 部分诉讼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已披露诉讼时间信息不准确[14] 财务整改 - 2024年11月22日组织参加《新会计准则下收入成本的确认》培训[5] - 2024年12月6日组织学习资产减值相关规定[11] - 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核算与披露质量[5] - 梳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审与业务沟通[6] - 明确资产减值计提标准和方法[12] - 强化内审审核,健全财务信息复核机制[12] - 加强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13] - 2024年年报公告时披露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13] 法务整改 - 加强法务人员证券披露专业知识培训,完善内控[15] - 制定诉讼仲裁案件报送流程,统一管理档案和审批[15] - 分子公司及时完整报送诉讼文件,法务对接处理并报证券部披露[15] - 法务部优化管理台账,统一数据统计口径,规范统计归档日[15] - 后续公告补充未披露诉讼事项,专人管理台账,证券部及时披露[15] 整体目标 - 以整改为契机完善内控,提升信息披露质量[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