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 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 用。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负责出具法律意见的谭清炜、杨萍律师(下称经 办律师)依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其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和 1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增加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