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交易 - 刘庆礼拟33067.44万元受让首华燃气27216000股股份,占总股本10.29%[31][70] - 本次交易以现金支付对价,不涉及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40]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刘庆礼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首华燃气19.79%的股权,刘庆礼与刘晋礼将成为共同实际控制人[53]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权转让中取得的股份自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进行转让[71] 公司相关数据 - 上市公司总股本以2024年9月30日股本为准,且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9] - 山西汇景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17]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山西汇景经审计总资产为73,538.67万元,按2024年12月汇率中间价测算不低于1亿美元,刘庆礼持股比例为100%[69] - 海德投资持股2721.6万股,持股比例10.29%,质押股份2300万股[60] 未来展望 - 截至核查意见签署日,暂无未来12个月内改变或重大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44] 其他 - 国泰君安作为财务顾问,认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3]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做出权益变动决定无需履行相关程序[4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收购过渡期间保持上市公司稳定经营[42] - 本次收购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并无实质性影响[53] - 截至核查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企业与首华燃气不存在同业竞争[54] - 刘庆礼与刘晋礼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55] - 截至核查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57]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收购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来源于海德投资及其关联方和首华燃气[3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尽量避免、减少关联交易,保证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59] - 本次权益变动除海德投资股份质押外,无其他权利设定,且已获质权人同意,过户前将解除质押[60] - 刘庆礼与海德投资除股权转让协议外,无其他协议或约定,不存在利益输送和股份代持情形[6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核查意见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资产交易[6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核查意见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公司董监高无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6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更换公司董监高的补偿承诺及类似安排,无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默契或安排[63] - 本次权益变动前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资金占用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64]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影响国家安全的情形[66]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投资领域,符合《外国投资者战投办法》第五条规定[67][68] - 截至核查意见签署日,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如实披露本次权益变动有关信息,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72] - 截至核查意见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7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7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74] - 本次交易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申请豁免的情形[7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聘请国泰君安证券作为财务顾问,除此外无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77]
首华燃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