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四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1 第1条 为规范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 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海 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2条 公司指定专门负责人协助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3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出现下列情况之 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1)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2)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 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 定的决议时; (3)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 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