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5月7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00万股,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6763282元[5]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6000万股[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47676328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2] 股东信息 - 马瑞敏持股11817.344万股,持股比例73.8584%[10] - 马艺芯持股2092.224万股,持股比例13.0764%[10] - 马丽敏持股1186.848万股,持股比例7.4178%[10] - 黄永强持股631.408万股,持股比例3.9463%[10] - 马姝敏持股72.224万股,持股比例0.4514%[10] - 上海亿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99.952万股,持股比例1.2497%[10]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董事等短线交易收益的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董高监提起诉讼[24]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5] - 股东持有或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应3日内报告证监会等并公告,期间不得买卖[25] - 股东持有有表决权股份达5%后,比例每增减5%,应报告公告,公告后3日内不得买卖[25] - 股东持有有表决权股份达5%后,比例每增减1%,应次日通知公司并公告[25]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29] - 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等六种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0][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董事人数不足9名董事人数的2/3等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3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33][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0]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1]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等详细资料[41]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0]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50] - 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5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任不超六年[62]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6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64] - 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2日内披露情况[64]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等情况,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6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68]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等[6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1/2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等[6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2]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需在会议召开前5日内发出,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7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2] 其他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6]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7]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80] - 监事任期届满未改选或辞职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监事仍需履职[80] - 监事应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80]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87]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8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8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8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89]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89] -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5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89]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 - 经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92]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9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98] - 公司通知以快递送出,自交付快递服务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00]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03]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05]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0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8] - 因特定情形解散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8]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09]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09] - 控股股东指持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14] - 中小投资者指除董监高及单独或合并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15]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109] - 公司财产按顺序清偿后剩余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09] - 清算组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向法院申请破产[110]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10] - 股东大会决议修改章程经审批后报主管机关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112] - 董事会依股东大会决议和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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