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6]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3] - 选聘、应聘等文件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9]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7]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及履职评估报告[16][17] 程序与决策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经审计、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6] - 选聘程序包括提议启动、准备文件、审议确定等步骤[10][11] 聘任调整 - 审计委员会评价肯定可提议续聘,否定则提议改聘[12] - 特定情况应改聘,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