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 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 公司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1] - 公司董监高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基数[11] - 公司董监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16]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监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公司董监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违规处理 - 董监高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收益[6]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7] 减持规定 - 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7] - 最近三个已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净利润百分之三十,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减持[8] - 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减持[8] - 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三个月内减持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9] - 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相关方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规定[13] 增持规定 -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公司已发行的2%股份[18] - 公司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监高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超6个月[19] - 相关增持主体披露增持计划后,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20] - 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时或全部增持计划完成时或实施期限届满时(如适用),按孰早时点通知公司并披露结果[21]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应披露增持进展公告,公告前不得再增持[22] 信息披露 - 公司董监高应在规定时间内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6] - 公司董监高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7] - 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24] - 大股东、董监高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6]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23]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23] 其他规定 - 公司董监高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24] - 公司可对董监高股份转让规定更严条件并披露管理[24] - 股东因特定原因减持股份,适用相关减持办法和交易所规则[24]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需董事会审议[28]
ST世龙: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