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常成)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常成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0] 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 - 多种不具备独立性或不得担任的情形[5][6][7][8][9]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8]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常成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0] 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 - 多种不具备独立性或不得担任的情形[5][6][7][8][9]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