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划转 - 首创化工将72,568,452股硅烷科技股份(占总股本17.1939%)无偿划转给首山碳材[12][18] - 收购前首山碳材持有硅烷科技76,618,338股股份,占比18.1534%[18] - 收购完成后首山碳材将持有硅烷科技149,186,790股股份,占比35.3473%[18] 公司信息 - 首山碳材注册资本为190,000.00万人民币[14] - 首山碳材成立于2005年08月16日[14]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首山碳材51%股权[15] - 许昌金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首山碳材42.13%股权[15]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首山碳材6.87%股权[15] - 硅烷科技股票代码为838402[12] 时间节点 - 2024年5月17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明确首山碳材吸收合并首创化工[23] - 2024年9月12日,首山碳材董事会通过受让首创化工所持硅烷科技股份[23] - 2024年10月30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同意首创化工划转股份,完成后首山碳材持股比例35.35%[23] - 2025年1月6日,首山碳材与首创化工签订《股份无偿划转协议》[23] - 2024年11月4日,收购人披露无偿划转股份提示性公告[27] 股票买卖 - 2024年4月30日至11月4日,张五交、高红丽、杨建卓存在买卖硅烷科技股票情况[29][31] - 张五交、高红丽、杨建卓承诺买卖股票与收购无关,无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31] - 自查期间收购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33] - 收购人董事兼总经理张五交及其配偶高红丽、董事兼财务总监李英杰之配偶杨建卓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34] - 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其他人员自查期间无买卖股票情况[34] 收购情况 - 首山碳材具备实施本次收购的主体资格[33] - 本次收购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33]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收购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33] - 本次收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33] - 收购人及上市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信息披露义务,应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33] - 自查期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1月4日[33]
硅烷科技(838402)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