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53,840.07万人民币[6] 业绩数据 - 2024年1 - 9月,公司售电量在乐山市范围内占比11.63%,售气量占比9.23%[8] - 2024年9月末资产总额425,766.49万元,负债总额212,524.57万元,股东权益213,241.93万元[10] - 2024年1 - 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3,399.84万元,投资活动净额为 - 8,329.66万元,筹资活动净额为 - 1,065.57万元[11] - 2024年1 - 9月营业总收入232,339.03万元,营业总成本225,812.31万元,营业利润8,389.86万元[11] - 2024年9月末流动比率0.63倍,速动比率0.53倍,资产负债率(合并)49.92%[11][12] - 2024年应收账款周转率16.34次,存货周转率37.82次,总资产周转率0.55次[12]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56.8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6,043.41万元[12] - 2024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32‰,利息保障倍数5.08倍[12] -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购电量占售电量的比例分别为91.39%、92.74%、92.79%和93.78%[17]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36、0.40、0.58和0.63,速动比率分别为0.26、0.32、0.50和0.53[21] -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57,114.80万元、287,249.19万元、298,558.91万元和232,339.03万元[21] - 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2,182.99万元、8,596.96万元、2,590.36万元和7,309.12万元[21] - 报告期各期公司平均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34%、19.14%、16.34%和16.66%[21] 发行股票信息 - 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39,920,159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61,520,197股的30%[28][74] - 本次发行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28] - 本次发行价格为5.01元/股,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0月22日[30][62] -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26] -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式[27] - 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33][63] - 本次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34] -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2亿元,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36] - 本次发行对象共9名,不超过35名特定发行对象[62] - 本次发行后公司仍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控制权不发生变化[65] 募集资金投向 - 募集资金拟投入龙泉驿区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总额24692万元,拟投入2亿元[36][59][76][82] 时间节点 -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49] - 2024年12月26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52] - 2025年1月2日,上交所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52] - 2025年1月21日公司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批复,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53] - 2024年3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议案,4月1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0] -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确认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发行事项[68][95] -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与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95] 合规情况 - 本次发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66][70][72][74][76][78][80] - 本次发行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之“7 - 4募集资金投向监管要求”[82] - 本次发行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之“7 - 5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披露要求”[85] - 本次发行满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关于“两符合”的相关规定[87] - 本次发行不涉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中“四重大”的情形[91] - 本次发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93] - 本次发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96] 保荐相关 - 保荐代表人张昊宇有17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田聃有近10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40] - 项目协办人侯海军有7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42] - 保荐人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97] - 保荐机构认为乐山电力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愿保荐其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99] 其他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79] -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不存在从事类金融业务的情形[79] -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务的情形[79] -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形[79] - 公司已建立《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81] - 公司未设立集团财务公司[81]
乐山电力(600644)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