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达(603660) -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的签字页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 电话:(8621)68769686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就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本所及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公司 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 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 无隐瞒、虚假、重大遗漏之处,文件和材料为副本和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并相符。 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可适用的中 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1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苏州科达"或者"公司")的委托,担任苏州科达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