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000701)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不符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3]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9] 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3] - 披露财报等经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25] 其他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相关费用[35] - 制度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生效[39] - 公司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41] - 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