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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000701)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000701厦门信达(000701)2025-01-08 00:0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3] 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继续履职,60日内完成补选[15]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3] 其他规定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9] - 工作记录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相关费用[35] - 制度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生效[3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41]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