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72456167元[5] 财务数据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计1630616.73万元,负债总计1106538.63万元,股东权益合计524078.10万元[9] - 2024年1 - 9月营业收入1817561.38万元,净利润54652.74万元[10] - 2024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121568.71万元[12] - 2024年9月30日流动比率为1.56倍,速动比率为0.47倍,资产负债率为67.86%[13] - 2024年1 - 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4349.27次,存货周转率为3.35次[13] - 2024年1 - 9月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69元/股,每股现金净流量为0.26元/股[13] - 2024年9月30日每股净资产为2.96元/股,基本每股收益为0.31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31元/股[13] - 2023年9月至12月铜箔产品销售收入134.60万元,2024年1 - 9月为1416.06万元[1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70825.25万元、167741.33万元、478769.92万元和524531.3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59.17%、47.48%、70.60%和70.00%[3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51134.67万元、49670.88万元、56088.06万元和38801.23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1.17%、14.06%、8.27%和5.18%[35] - 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 - 121.36万元、251.93万元、793.08万元和117.55万元[38] 募投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将新增年产5万吨高性能压延铜带箔和200万平方米覆铜板[6]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投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40934.17万元,占投资总额比例58.81%[15] - 募投建设项目投产后将新增铜带产能4万吨/年和压延铜箔产能9428.60吨/年[17] - 募投建设项目全部达产后每年可实现收入334536.72万元[17] - 2021 - 2023年电解铜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26.31%、19.34%、7.08%,募投项目压延铜箔毛利率预计为38.05%[18] 产品销售 - 截至报告期末,铜箔产品签署276.88吨销售订单、105.00吨意向协议,铜带产品签署5300.00吨意向协议[17] 行业对比 - 江西铜业营收20291320.20万元,净利润545463.40万元[24] - 铜陵有色营收8581448.22万元,净利润355869.36万元[24] 行政处罚 - 报告期内公司受安全生产行政处罚11起,罚款290.80万元[26] - 报告期内公司受环保行政处罚2起,罚款25.20万元[28] 资源储备 - 截至2023年末,公司铜矿峪矿保有铜矿石资源量21860.92万吨,按900万吨/年开采能力可开采约24年[29]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宗采矿权,证载开采规模900万吨/年,有效期至2030年11月11日[31] 资产占用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占用林地、耕地面积1386.49m²,占自有房产总面积的0.42%[33] 期货业务 - 2023年10月30日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70000万元[36] 股票发行 - 本次发行股票132260268股,发行价格7.3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51238552.60元[41][43][44] -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8名,获配股数总计132,260,268股,获配金额总计965,499,956.40元[45][46]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47]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48]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全体新老股东共享[49]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决议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50] 决策程序 - 2023年5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60] - 2023年8月14日,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则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规模不超1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不超531,736,850股[61] - 2023年8月21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62] - 公司2023年度多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通过审议[63] - 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延长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议案[63] 保荐相关 - 负责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是任睿和左刚,项目协办人是胡伟,其他项目组成员有梁婧锟、刘伊然、周楚涵[51][52][53] - 截至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持有对方股份超7%等关联关系[55][56] -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限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65] - 保荐机构督导发行人完善防止控股股东等违规占用资源制度[65] - 保荐机构督导发行人完善防止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65] - 保荐机构督导发行人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制度[65] -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投资项目实施等承诺事项[68] -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事项并发表意见[68] - 中德证券同意保荐北方铜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承担相应责任[70]
北方铜业(000737) - 上市保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