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000833) - 关于广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违规事项 - 2024年12月30日收到广西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书[1] - 2023年年报部分业务收入确认方法调整未更正相关财报[3] - 2024年7月12日收购股权未披露债权担保及借款事项[5] - 2023年年度报告其他应收款等余额及联营企业信息披露不准确[7][8] - 2022 - 2023年为关联方垫支费用23.06万元[10] - 2021年至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未见签字确认[13] - 2021年以来未履行查询拟聘任董监高诚信档案义务[14]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不规范[17] 整改措施 - 已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及2020 - 2023年相关定期报告[4][5][8][10] - 组织学习相关规定,加强信息披露和内幕登记制度执行[10][13] - 履行查询在任董监高诚信档案[1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会议记录及纪要[17] - 相关人员学习独立董事法规及制度[17] - 完成主要问题整改并持续规范[18] 未来策略 - 督促人员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学习[18] - 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并邀请外部专家开展针对性培训[18] - 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18] 其他事项 - 2024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为德信公司银行存款提供担保议案并披露[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