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002287) - 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月)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董事会特设立战略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投资委员会成员由7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