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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00247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002479富春环保(002479)2025-01-09 00:0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不得受大股东和实控人干预审核职责[2]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6] - 审核改聘议案时应约见相关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2] - 应对事务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1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应具备近三年未受刑事、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等条件[3]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9] - 选聘时要审查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16] 服务期限规定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按相关规定执行[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改聘与解聘 - 公司在六种情况下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2] - 除特定情形外,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12] - 解聘或不再续聘事务所应及时通知并提供陈述便利[13]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14]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4] 其他规定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9]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按规定处理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