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仁东(002647) -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 二、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控股"或"公 司")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如果 无法化解风险、实现重整成功,仁东控股将面临破产清算风 险,鉴于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各类债权的清偿,在清偿各类债 权后将无剩余资产向出资人分配,届时将严重损害出资人的 合法权益。为挽救仁东控股,避免退市和破产清算的风险, 需要全体出资人和债权人共同努力,共同分担实现仁东控股 重整的成本。因此,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具有必要性。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整计 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 事项进行表决。 仁东控股出资人组由截至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公告所载 明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具有合理性。 1 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仁东控 股股东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