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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益股份(301004) -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301004嘉益股份(301004)2025-02-05 21:04

股份减持 - 朱中萍拟减持不超过87,500股,占总股本0.0842%[3][5] - 马靖拟减持不超过25,000股,占总股本0.0241%[3][5] - 两位董事拟减持合计不超112,500股,不超总股本0.1083%[5][10] - 减持原因是个人资金使用需求[6] - 减持来源为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获授股份[7]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8] - 减持价格依市场价格确定[9] - 减持期间预计为2025年2月27日至5月26日[3][9] - 每位董事拟减持不超所持股份25%[10] 承诺履行 - 朱中萍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承诺1与2履行完毕,承诺3正常履行[11] - 嘉金投资持有的嘉益股份股票锁定期承诺1期限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4日[12] - 嘉金投资持有的嘉益股份股票锁定期承诺2期限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12月25日[12] - 嘉金投资持有的嘉益股份股票锁定期承诺3期限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4日[12] 股价稳定 - 公司上市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期限为2021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4日[12] -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12][13] - 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每股净资产时可中止股价稳定方案[12]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13] - 公司需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股份方案[13]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13] -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资金不高于上市后累计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不超总股本2%[14] -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股金额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额的30%[14] - 公司需在五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股份方案,获批后三个交易日通知并披露计划,三个交易日后实施[14] 其他规定 - 若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公司等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5] - 控股股东未采取措施,其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实施完毕[15] -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措施,公司十日内停发薪酬,其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实施完毕[15] - 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减持股票(首发上市战略配售除外),不参与认购[15] - 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未减持,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认购,认购成功后六个月内不减持[15] -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相关人员不因职务变更等拒绝实施措施[15] - 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15] - 朱中萍、马靖承诺不违规减持,违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6] - 承诺自2023年5月6日起至可转债发行实施完毕,按规定填补即期回报[16]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朱中萍、马靖严格遵守承诺,未出现违反行为[16] 其他说明 - 股东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时间、价格实施的不确定性[17] - 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等[17] - 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此前承诺情形[18] - 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及分红不达标的情形[18] - 公司将关注减持计划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备查文件为朱中萍、马靖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19]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2月5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