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限售与流通 - 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32,478,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0521%[2][32] -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3户[2][32]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22日[2][32] - 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404,081,633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48,979,593股[3] - 首次公开发行后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40,452,955股,占比9.0100%;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408,526,638股,占比90.9900%[3] - 2022年7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690,620股,占比0.5993%[3] - 2023年1月20日,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73,357,242股,占比16.3387%[4] - 截至2025年1月9日,公司总股本为448,979,593股,有限售条件股332,481,026股,占比74.0526%;无限售条件股116,498,567股,占比25.9474%[4] - 益客农牧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61,135,328股[33] - 宿迁久德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9,718,610股[33][35] - 宿迁丰泽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7,475,854股[35] - 原监事邵元生间接持有公司645.29万股股份,离任已满6个月,持有的股份可全部上市流通[35] - 本次解除限售前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32,481,026股,占比74.0521%[37] - 本次解除限售前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16,498,567股,占比25.9474%[37] - 本次变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32,478,776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332,478,776股[37] - 本次解除限售之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250股,占比0.0005%[37] - 本次解除限售之后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48,977,343股,占比99.9995%[37]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董事会需在股价触发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或要求控股股东提出稳定股价方案[8][16][27] - 益客食品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总额[8] - 益客食品控股股东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增持股份,资金额不高于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分红合计值[8][9][16][27] - 益客食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增持股份,资金额不高于上一年度从发行人领取收入的50%[9][17][28] - 控股股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8][9][27] -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益客食品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稳定股价方案终止[9][17][28] - 若继续回购或增持股份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稳定股价方案终止[9] - 益客食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应公告实施情况[9][28] 承诺事项 - 若本次公开发行被认定为欺诈发行,公司承诺在规定期间购回股票并承担法律责任[10][18] -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自2022年1月18日起长期有效,承诺方严格履行[10][18]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期限自2022年1月18日起至2025年1月17日止,承诺方严格履行[10][19]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自2022年1月18日起长期有效,承诺方严格履行[10][19] - 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等,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承诺自2022年1月18日起长期有效,承诺方严格履行[11] - 2023年4月7日至2024年9月27日,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履行完毕,承诺方严格履行未违反[13] - 2023年4月7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公司股份减持承诺履行完毕,承诺方严格履行未违反[13] - 公司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况,也无减持计划[13] - 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公司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13] -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公司不转让本次发行认购的发行人股份[13]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2] - 公司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益客食品,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12] - 若公司违反承诺减持股份,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益客食品[14] - 若公司承诺与监管意见不符,将根据要求调整并执行[14] - 益客食品实际控制人田立余承诺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为2022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15] - 田立余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不低于首发价,如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相应调整,承诺期限为2022年1月18日至2027年1月17日[15] - 益客食品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首发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首发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相应调整,承诺期限为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7月17日[15] - 股份限售期满后,田立余担任实际控制人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15] - 公司及拥有控制权的公司将尽可能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原则交易[19] - 公司及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不存在占用益客食品及其子公司资金或资产,益客食品及其子公司也不存在为其提供担保情形[19] - 若益客食品与公司及拥有控制权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关联董事或股东回避表决[19] - 公司及拥有控制权的公司将严格履行与益客食品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不谋求额外利益[19] - 若违反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等承诺给益客食品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9]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致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0]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对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决策程序并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20] - 若承诺未能履行(非不可抗力原因),公司将披露原因、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益客食品,造成损失依法赔偿[21][22] -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承诺未能履行,公司将披露原因、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21][22] - 公司不越权干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2] - 若监管有新规定,公司将按规定出具补充承诺[22] - 公司切实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违反承诺接受处罚,造成损失依法补偿[22] - 董事和高管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约束职务消费行为[29] - 董事和高管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活动[29] - 2022年1月18日起,董事和高管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9] - 若实行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9] - 2022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承诺遵守并执行利润分配政策[29] - 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等,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29] -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回购股份议案审议时投赞成票[29]
益客食品(301116)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