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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002889东方嘉盛(002889)2025-03-03 18:15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员工总人数初始不超过89人,董监高不超过9人[15]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8.397万元,份数上限1208.397万份[16] - 持股规模不超过95.4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35%[20] 股份回购情况 - 2021年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2400万元,不超过3600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17] - 截至2022年4月7日,累计回购股份954,500股,占当时总股本0.69%,成交总金额24,172,367元[19] 持股计划价格 - 购买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为回购均价25.32元/股的50%,即12.66元/股[21][24] - 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22.94元的50%为11.47元/股[21] - 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20.91元的50%为10.46元/股[22] 时间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文件[10]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召开的2个交易日前公告法律意见书[11] - 存续期为48个月,自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之日起算[26] - 锁定期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第一批40%,第二批30%,第三批30%[29]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32] - 应在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26] - 至迟在存续期届满时披露相关信息[27] - 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30] 业绩考核 -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2026年不低于65%,2027年不低于100%[32]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解锁比例分别为100%、90%、0%[34] - 若某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成,未解锁份额递延至下一期合并考核[33] -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前提下,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份额=所持当期份额及前期递延份额×个人层面解锁比例[35] 管理结构 - 由公司自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37]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主任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46] - 委员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46] 会议相关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5日发出会议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并豁免通知时限[41] - 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则视为表决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延长等规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前3日提交[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临时会议,召集人应在15日内召集[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计划份额30%以上的持有人、1/3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可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52] - 管理委员会主任应自接到提议后5个工作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52]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53] - 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4]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至计划实施完毕有效[56][58] - 持有人按实际持有的份额享有标的股票资产收益权等股东权利[60] - 资产包括公司股票对应权益、现金存款和银行利息、其他投资形成的资产[64] - 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变现可解锁份额对应资产并分配[65] - 存续期内,收益分配由管理委员会决定[65] - 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管理委员会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分配[66] -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70] - 存续期届满未展期自行终止;所持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可提前终止[71] - 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或遇特殊情形无法出售或过户股票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延长存续期[71] - 锁定期内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新取得股份一并锁定,解锁安排与对应股票相同[75] - 持有人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或因执行职务身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解锁条件,个人层面解锁比例为100%[78][79] - 持有人发生降职或免职,未解锁或不可出售份额由管理委员会调减,对应股票12个月后择机出售,按规定返还金额[80] - 持有人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管理委员会取消其参与资格,未解锁份额对应股票12个月后择机出售,按原始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返还[81] - 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变更或终止由董事会另行决议[69] -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参与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76] - 存续期届满,未售股票处置办法由管理委员会另行决议[83] -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86] - 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按相关制度执行,持有人承担税负[86] - 不存在第三方提供奖励、资助等安排[86] - 管理办法“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87]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