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尔(603639) -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事宜的法律意见书(修订版)
股权激励计划流程 - 2021年3月5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5][7] - 2021年3月2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7][10] - 2022年2月18日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8] - 2022年3月17日完成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9] - 2025年2月相关会议同意部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10][11][12] 业绩考核数据 - 2019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246,678.40万元[24] - 2023年为439,844.01万元,增长率78.31%[24] 解除限售条件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75%[18] - 62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均为优秀[24] 后续事项 - 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 需向交易所和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