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00041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三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受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沈阳机床") 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担 任沈阳机床本次发行股份股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下发的《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3000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的相关要求,中信证券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核查,现就问询函 相关内容作如下回复,请予审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 核问询函》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4)天津天锻除通用机床公司外其余股东为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 司、耀锻瑞泰(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耀锻合伙) 和金锻祥泰(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锻合伙), 持股比例分别为 21.38%、0.15%和 0.02%;天津天锻的股权转让需取得少数股东 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意文件,耀锻合伙和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