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盛集团(603558) - 健盛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依据 - 公司执行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解释17号和2024年12月6日解释18号文件变更会计政策[5] 政策施行时间及内容 - 解释17号和18号文件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分别规定流动与非流动负债划分、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4][6] 审议情况 - 本次变更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等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8] 变更影响 -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能更客观反映情况,不损害股东利益[5][19] 各方态度 - 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认为决策程序合规[20][21]